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 签证国家:坦桑尼亚 |
服务费(含签证费):0元/人 | 签发地:北京 |
[预计工作日] |
[有效期] |
[停留期] |
5天之内 |
3个月 |
90天 |
收客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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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资料: |
中国境内旅行社送签 在使馆成功备案的具有出境游资质的中国境内旅行社可以向使馆申请旅游签证。需要备案的旅行社必须和使馆负责旅游事务的外交官预约提交备案的时间,并由外交官审核无误正式备案后才能开始送签。 旅行社备案要求: 1、加盖公章的正式备案照会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出境游资质的复印件 4、送签员黄卡复印件 5、与坦桑尼亚地接社的合作协议 6、坦桑尼亚地接社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人护照的复印件 旅行社送签材料: 1、地接社出具的确认函(包括行程安排、酒店住宿预订、车辆预订) 2、旅行社的确认照会(包括客人姓名、护照号、旅行时间等) 3、三个月内往返机票订单 4、个人工作单位的准假证明(需加盖公章) 5、如有18周岁以下的随行儿童,需要有父母签字的授权函 6、申请表一份(英文填写) 7、二英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 个人申请签证资料 个人身份证明 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1、6个月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准假证明 工作单位用英文出具的准假证明原件,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旅行者的职务、是否该公司成员、月薪及此次旅行目的,由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他所需材料 1、坦桑尼亚旅行社出具的行程确认函。 2、坦桑尼亚饭店预订确认。 3、不可退换的三个月内的往返机票订单 4、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一份。 5、如有18周岁以下的随行儿童,需要有父母签字的授权函。 特别提示 签证时间:09:00 – 11:00(周一至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