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 签证国家:冰岛 |
服务费(含签证费):0元/人 | 签发地:北京、上海、广州、香港 |
[预计工作日] |
[有效期] |
[停留期] |
6--10天 |
3个月 |
30天 |
收客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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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资料: |
个人身份证明 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及身份页的复印件一份。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1、6个月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户口本: 1、全家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如果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同时提供配偶的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 经济能力证明 有关经济能力证明或担保信的格式请申请人向大使馆或处理相关事宜的领事馆询问。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申请人所在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如果是事业单位,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有当年年检记录,并加盖公章,注明“仅供XXX签证使用”,如果是法人代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 中方放假信 请提供用单位名称抬头的信签纸书写(英文/冰岛文)、有公章和负责人签名的放假信原件。信件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职务、收入、准假时间、在冰岛逗留的天数和具体行程、费用由谁承担,遵守当地法律和按时回国的保证。 未成年人 父母双方的书面同意书(父母亲可亲自来使馆以书面形式证明或由公证人公证后带来),可以是英语或者冰岛文;如果父母离异则需要离婚证书和监护证明原件并翻译成英文或冰岛文。 其他所需材料 1、详细的旅行计划; 2、全程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 3、最低保额每人三万欧元并涵盖所有申根国的境外医疗旅游保险正本和副本各一份。 特别提示 1、所有公证书必须附有中英文/冰岛文。 2、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3、居住于北京,申请去往冰岛的申根签证者,需要到冰岛驻京使馆办理申请手续;其它地方的申请者则要到丹麦驻上海、广州、或香港的领事馆去办理。 4、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供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