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商务签证 | 签证国家:斯洛文尼亚 |
服务费(含签证费):0元/人 | 签发地:北京 |
[预计工作日] |
[有效期] |
[停留期] |
5天之内 |
半年 |
90天 |
收客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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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资料: |
个人身份证明 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及身份页复印件一份,护照至少留一页空白。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1、6个月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申请人所在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如果是事业单位,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有当年年检记录,并加盖公章,注明“仅供XXX签证使用”,如果是法人代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 中方派遣信 中方派遣信原件,内容须包括公司地址、电话、传真、访问目的、准假证明、停留时间、回国保证、申请人姓名、性别、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月薪、身份证号码,并用加盖公章、由负责人签名的公司抬头纸打印。(如中方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则需在公司派遣函中注明。) 外方邀请资料 1、由斯洛文尼亚公证处机构公证的外方邀请信: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访问性质、目的、访问计划安排、预计停留期限、外方公司的联系人和公司详细介绍。 2、外方请提供一份行程安排,日程表的具体日期几号到几号应与申请表中的日期完全一致,不得多申请。 3、如邀请方承担申请人在斯洛文尼亚活动期间相关费用,邀请方需要在邀请函中注明。 其他所需材料 1、往返机票订单及酒店预定。 2、本人在斯洛文尼亚停留期间的保险证明中文原件和保险公司出具的英文投保证明;保额不低于30万人民币,要有保单号。使馆将保留英文原件。 特别提示 1、所有公证书必须附有中英文。 2、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