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 签证国家:牙买加 |
服务费(含签证费):0元/人 | 签发地:北京 |
[预计工作日] |
[有效期] |
[停留期] |
6--10天 |
3个月 |
15天 |
收客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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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资料: |
个人旅游签证申请人需提供: 1、留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护照 2、申请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3、2张6个月以内的护照照片尺寸的照片 4、签证及审理费405元现金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往返机票订单 7、单位或学校介绍信。内容包括姓名、职务、任职期限、旅费出处、是否准假。 信函须有信头、负责人签署、盖章、联系地址及电话(原件) 8、邀请信,须注明是否担保旅行费用及住宿 9、财务状况证明,如近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人在牙买加的住宿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或经确认的旅馆预订单 11、邀请人所在的公司注册证明复印件 12、邀请人的护照及工作许可证,或身份证(如果是牙籍)复印件 前往被批准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旅游者: 只有国家旅游总局批准的具有组织境外旅游资格的旅行社才可以提交申请。按照国家旅游总局的要求被授权的代表需提交符合使馆要求的文件。 1、留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护照 2、申请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3、2张6个月以内的护照照片尺寸的照片 4、签证及审理费405元现金 5、居民身份证 6、往返机票订单 7、有资格的牙买加旅游公司确认的旅馆预订单 8、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注明姓名、职务、在公司任职期限、旅行是否被公司或个人担保以及行程期限是否被批准 9、存款证明或存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