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 签证国家:法国 |
服务费(含签证费):0元/人 | 签发地:北京、广州、武汉、成都 |
[预计工作日] |
[有效期] |
[停留期] |
5天之内 |
3个月 |
30天 |
收客范围: |
|
签证资料: |
签证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根签证申请补充问题表; 2、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张3.5 cm x 4.5 cm白底彩色近照; 3、短期签证申请表原件; 4、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5、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6、因私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原件,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且至少有两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护照发放期不能超过十年; 7、护照前五页(带内容的备注页),以及所有带签证或盖章的签证页的复印件; 8、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前五页(带内容的备注页),以及所有带签证或盖章的签证页); 9、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户口页的复印件; 10、暂住证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如果您的护照签发地不属于您所选择递交材料的领区范围,请提供属于该领区城市签发的暂住证或具有相同效力的有效证件(已生效三个月); 11、如有工作单位,请提供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或法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访问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证明,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12、如有工作单位,请提供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包括复印件的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 13、个人经济担保: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复印件和翻译件; 14、酒店订单复印件: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或法国海外省/海外领地的整个停留时间; 15、行程单,内容覆盖在法国或法国海外省/海外领地, 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注明停留的地点及日期(包括所有交通方式的预订单)。 使领馆工作时间 北京大使馆、沈阳领事馆: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 广州领事馆:周一至周五10:00至12:00 武汉领事馆:周一至周五10:00至11:30 成都领事馆:周一至周五09:00至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