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商务签证 | 签证国家:丹麦 |
服务费(含签证费):2000元/人 | 签发地:北京 |
发布企业:成都海外旅游有限公司出境公司 |
[预计工作日] |
[有效期] |
[停留期] |
6--10天 |
3个月 |
90天 |
收客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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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资料: |
必须与签证官面谈 1.一套(主表和副表)完整填写的申请表格和一张两吋白底近照。 例外:西班牙:4张申请表格 比利时、德国、瑞典:2张申请表格 2.护照,在签证有效期满后90天仍有效,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一张。 3.中方公司的正式介绍信(翻译成英语或者受理申请的目的国国家的语言)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申请者职务,工资,访问目的,并签名,加盖公司印章。 4.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翻译件(可以翻译成英语或者受理申请的目的国国家的语言) 5.由申根地区邀请人发出的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是英语或者受理申请的目的国国家的语言)内容包括: A 抬头,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和网站(如果有) B 预期停留时间 C 停留原因及日程安排 请注意:丹麦和希腊要求邀请函从丹麦和希腊国内的邀请方直接传真给该国使馆签证处。 6. 经济费用担保证明(可在邀请信或担保函中注明) 关于担保函的格式,请参照网站或咨。 8. 最低保额是每人三万欧元并涵盖申根国的境外医疗旅游保险正本和副本各一张。 上述要求并不是一个申请签证的详细要求. 如果有需要,相关申根签证处有权进一步向签证申请人索要更多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