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 签证国家:法国 |
服务费(含签证费):1200元/人 | 签发地:湖北 湖南 江西 |
发布企业:北京新大都国际旅行社 |
[预计工作日] |
[有效期] |
[停留期] |
5天之内 |
3个月 |
30天 |
收客范围: |
仅限 湖南 湖北 江西的客人 |
签证资料: |
1、 有效护照原件(从欧洲返回中国后必须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内有足够签证页),必须由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 2、 填写详细的个人资料表并签名(附后); 3、 提供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4、 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及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无论是否在一个户口本上,如夫妻同行但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应提供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及结婚证复印件);外地客人如果在北京居住,须提供暂住证明; 5、 定期存折或定期存单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晰)及存款证明原件(最好是半年前的存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 6、 请尽量提供车的行驶执照及房产复印件; 7、 提供英文在职证明信(公司负责人签名及注明职务,必须按照使馆的固定格式)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公司抬头信纸四张及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必须要有当年年检章); 8、 如有名片,请提供两张; 9、 申请人如离、退休,请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10、 校学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中英文,必须为打印的文本,有固定的格式),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校章或教务处章。 11、 父母双方带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出国,必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以孩子为主申请人说明三方关系);如父母一方带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出国旅游,必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及父母另一方的授权公证书。 12、 提供最近6个月的工资单 13、 提供最近6个月的银行户头记录明细! 12.13条款为最新的增加的必须提供! 备注:以上复印件请全部用A4纸复印 说明:(1)申请人所提供的签证资料必须为真实材料,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充分,可能导致拒签,无论是否获批签证,均需要交纳签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