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 签证国家:巴西 |
服务费(含签证费):1000元/人 | 签发地:除广州、上海领区外的所有省份 |
发布企业:巴西亚洲商务咨询会展集团 |
[预计工作日] |
[有效期] |
[停留期] |
6--10天 |
一年 |
90天 |
收客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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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资料: |
所需文件: 1.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2.一张大小为4cm x 5cm的近期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 3.签证申请表每人一份,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网上填写并签字(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母代为签字)。填写签证申请表的网址是:https://scedv.serpro.gov.br(请打印带有条码的回执单,签字并贴照片)。姓名及其他中文名称请用汉语拼音填写。 4.过去12个月在本使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 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工作证明(如果是学生,需将工作证明替换为学校或大学的录取证明和学习证明)。 *除非申请人亲自提交材料,本馆不接受本领区外居民的旅游签证申请。 6. 由巴西公民或拥有巴西居留权的外国公民出具的,为申请人提供在巴期间相关费用的担保函,该函需经公证处公证。 7. 申请人在巴西停留期间经济实力证明: * 最近3个月银行存款证明和/或信用卡对账单; * 申请人的在职证明和准假证明。 8. 打印出来的往返机票行程单或旅行社致本馆领事部的信函,说明游客姓名、确认的行程、航班号和抵离日期。 9. 未成年人特殊要求: - 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时,需要提供经外交部认证过的复印件。 - 未成年人独自旅行时,需父母双方或者不陪同旅行的一方签署授权书,并需要公证。如果申请人为学生/未成年人,其父母须提供支付申请人在巴西逗留期间所需费用的证明。 10. 申请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或养老金证明。 11. 任何适用情况(如参加体育竞赛、文艺表演、会议或研讨会),赞助方或组织方需出具信函,详细说明活动内容、地点和时间。该函还须说明参加者不收取任何报酬,比赛或活动不对外售票。 |